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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读书很一般,但我也有个技能,我两只手都能写字而且写得一样好,甚至可以同时写,我爹说由此可见我并不是一个笨蛋。我难得听他评价别人不是笨蛋,在他眼里,只要是人都基本是笨蛋,我是个例外。
或许不是因为我有多聪明,可能只因为——我是他闺女。
琐琐碎碎说了这么许多,可见我讲故事的本事也是不行的。在这点上,我完全没有从我爹娘那里获得继承。
我家里有许多书,我从小在书堆里打滚,也不觉得硌得慌。因为我爹是个不爱出门的家伙,他看完书就丢地上,常常都是丢了一地,然后坐在地上一边看书一边还要看顾我。那时我大约两三岁,热衷在蔺草席上爬行,我爹总怕我不小心爬出去,故而在我腰间拴了根绳子,将我当阿猫阿狗一样,只要爬远了就拽一拽,让我回头。
小时候我同我爹在一块儿的时间远大于我娘。我娘是个大忙人,是江浙书业内举足轻重的人物,每日在外忙到很晚才能归家。相比之下,我爹大多数时候却都在家中。他有看不完的书,做不完的学问,只要一盏灯,一张矮桌,无数笔墨纸张与书籍,他就好像能一辈子不出门。
我想我爹大概是闭门造车的典范,不过他似乎也没有才尽的那一日。若非要用一个比喻,我想他自己大概就是一盏一直亮着的灯。
我喜欢那盏灯亮着的模样,当然,我娘也一定是喜欢的。
三岁到十三岁,这十年间,一到傍晚,我便经常与我爹一起坐在中堂门口架高的走廊里等我娘回来。通常我们只点一盏灯,如此,我娘一眼就能看到我们。我想,辛苦一整日,归家能看到这样一盏灯,和灯下坐着的人,心头也会暖和起来的。
我十三岁的时候便开始琢磨,这世上为何会有我的存在。事实上我娘原本是不打算生我的,她似乎并不需要一个孩子来延续她的血脉,我爹亦是如此。
当年两个爱惨了的人,好像彼此都已经成为另一个对方,又何必多添一个我来打搅他们的生活呢?
或许是怕将来年纪大了孤单?但我不可能守着他们终老。
再后来我想,很多事是没必要去琢磨的。
那些年岁,我们春日在大槐树下野餐,夏天赤脚在走廊里吃冰镇梅子,秋天去灵隐寺看红叶,冬日里在西湖边赏雪煮茶。我在杭州这座潮湿的城市里有声有色地长大,它承载了我所有关于童年的记忆,现在想起来,好像清晰如昨日。
而我已离开杭州多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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